湖北黄石被辞退交警揭罚款内幕(组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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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黄石被辞退交警揭罚款内幕(组图)

 

吴幼明打算从现在起做一名专业作家

 

 

 

湖北黄石被辞退交警揭罚款内幕(组图)

 

在长沙市桐梓坡路入口处有一块限速50的路牌,而离这块牌子不到50米,又有一块限速30的路牌

 

 

 

在2007年3月16日被湖北黄石市公安局辞退前,吴幼明被大多数人称为“良知交警”,因为他身为交警,却“犯忌”写了《交警为什么喜欢罚款》、《罚款任务猛于虎》等“惹眼”的文章。

 

现在,他的身份是作家,自由艺术家。被辞退后,他寓居北京,与妻子周丽一起以写作和画画为生。暂时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他,打算从现在起做一名专业作家,创作一篇以自身经历为原型的类回忆录式纪实小说,妻子则专攻绘画。

2007年5月7日下午,在了解到《法制周报》正在做“关注超速罚款”的系列报道后,吴幼明欣然接受本报记者专访,首次披露其作为“超速罚款”的当事人,在路面执勤时的“执法细节”。这也是本报推出该系列报道以来,第一次以交警的视角,关注“超速罚款”这一社会现象。

 

“有的交警一个月能罚五六万元”

 

采访吴幼明,记者没有费太多周折。最简捷的方式,便是从互联网搜索“吴幼明”的词条,13100个相关网页显示,吴幼明目前是不折不扣的热点新闻人物。进一步精确搜索目标,记者很快便从吴幼明设在新浪网的博客中,找到了他的联系方式。

 

有着多年从警经历,处在颇为外人看好的交警岗位上,却因“犯忌”被辞退的吴幼明,一度成为媒体追逐的焦点,国内上百家有影响的报刊杂志,曾先后就他的“另类行为”进行过采访报道。在辞退早已成为人才流动最简单的处理方式的今天,一名普通交警在岗位上的去职,却得到如此高调的关注,背后似乎隐藏着人们对其敏感职务外的某种遐想。

 

2007年5月7日下午,在了解到本报正在做“关注超速罚款现象”的报道后,吴幼明表示,愿意就这一现象,将他的亲身经历进行披露。下面是记者与其的对话记录。

 

记者(以下简称记):就你所知,交警主要通过哪些途径向司机收取罚款?一般是什么标准?

 

吴幼明(以下简称吴):超载,超速,违章停车。黄石交警对超载一般罚款50元,超速100元,违章停车100元。

 

记:你所了解的交警部门在标牌设置方面,有哪些做法?

 

吴:单行道的标志,树叶挡起来看不到,这种情况有一定的误导;交通标志的设立不由路面交警负责,而是由另一个部门交通秩序监理科设立的。

 

记:受到车主广泛质疑的隐蔽执法的问题,是怎样操作的?

 

吴:交警主要躲在民用车辆上面,手持测速仪测速。民用车辆有的是大队的,也有借的,我们大队当时就有一辆民用车。

 

记:车主们最大的质疑是交警部门电子测速仪的准确性,据你了解,测速仪是否经常由有关部门进行检测以确保其精确度?

 

吴:从厂家买回来就交给我们,我们每天执勤时去领,用完后交还。据我所知,从来没有检测过其准确性。

 

记:你们上路执勤一般选择什么天气,具体执勤时间由谁安排?是不是每天都有人上路测速?

 

吴:一般选择晴朗的天气,在视野比较开阔,视线良好的情况下,车辆一般都会开得比较快,雨天的晚上一般不上路执勤。具体的执勤时间由中队长自行安排,每天都会有人上路执勤,一般上午和下午各有3个小时在路上。

 

记:超速罚款的弹性空间很大,200到2000元,这个标准执行时由谁来确定?

 

吴:我们当时的做法是,不管你超速多少,只要你当场接受处罚,一般都按100至200元处理,即超速30%以下,罚100元,其他情况罚200元,由当事人直接到银行去交钱。

 

记:人情罚款的情况多见吗?一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?

 

吴:多见。熟人不会罚款。

 

记:据你所知,超速罚款在执行过程中有哪些不合理现象? 吴:最重要的有两点,一是特权车不受超速限制,这些车上面规定不准罚款,不管超速多少,一分钱都不能罚,你示意时,他理都不会理,扬长而去了。而一般的民用车如果超速了,即使有个别逃逸的,交警部门也会通过拍照登报的形式,找到车主并对其进行罚款;第二点是,很多非常宽阔的道路限速过低,如有几条郊区公路,路面很宽,却限速30公里或40公里,我也不知道这些限速标志是怎么设的。

 

记:你认为交警罚款的目的是什么?据你所知,交警都能完成罚款任务吗,最多的一个月可以罚多少款?

 

吴:我认为很多交警罚款就为创收。有一部分人完不成任务,我就有几个月没有完成任务,完不成任务的一般都会扣款,如低于30%,补助会全部扣完。但有的人一个月下来,能完成五六万元的罚款任务。

 

[核心提示]

 

★2005年12月21日上午,吴幼明给黄石市公安局局长、党委书记王庆华写信,质疑为何要把罚款算为工作任务。

 

★2005年12月21日下午5时,交管科长徐冰通知吴幼明,明天被调到西塞山公安分局。

 

★2005年12月22日上午,吴幼明到西塞山分局政治处报到后被分配到西塞派出所,被同事戏称“发配边疆”。

 

★15天后,吴幼明在“没有得到市局方面任何回复”的情况下,将信件全文以《交警为什么喜欢罚款》为题,发布在网上。

 

★2007年3月16日,吴幼明正式得到被辞退的通知。

 

★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,又发生了吴幼明申请出国护照被拒办的事件。

成为新闻人物的日子

 

目前,吴幼明和妻子周丽已经寓居北京,他正在为妻子周丽办理去德国的护照。“原本是我们两个人都去的,艾未未的作品《童话》在德国那边有一个活动,但是我的护照办不下来。”吴幼明说,他被辞退以后,虽然不再有警察的身份,但申请办理出国护照时,仍被以需要解除“报备”(公务员在出入境管理科都有名单,以防止公务员未经单位许可,自行隐瞒公务员身份办理护照出国)为由,被拒绝办理护照。

 

在周丽去德国之前,夫妇俩现在暂住于北京望京西园星源国际公寓。妻子周丽现在每天要花较多的时间练习画画,“已有不少画作在杂志上发表,”吴幼明说,自己则正在挑灯夜战,创作一部以自己生活经历为主要内容的纪实小说《警察回忆录》。“这部纪实小说将反映我作为一个警察的全部生活经历,现在已经写了20多万字,估计会有30多万字。”

 

来到北京前,吴幼明一直生活在黄石。在网上发出《交警为什么喜欢罚款》的帖子后,吴幼明首先得到了网友们的高度关注,而真正成为被大众瞩目的新闻人物,则是2007年3月16日以后,蜂拥而至的国内各大媒体,将聚光灯纷纷打在吴幼明的身上。几乎在一夜之间,吴幼明的知名度伴随着他从警界的退出而暴涨。

 

3月16日,吴幼明正式得到被辞退的通知。两天后,吴幼明赶回家安慰自己的母亲,媒体报道当时的情景是,吴幼明“劝着劝着,他和母亲一起抱头痛哭起来”。

 

“10天后的中午,吴幼明拿着一截甘蔗,听身旁的妻子周丽给记者讲述他最近的故事,不时会心一笑。”某媒体这样描述着吴幼明被辞退后,在那段日子里的最初表现。

 

事实上,被辞退以后,吴幼明并没有轻松下来。由于官方确认对他的辞退说明是,由于其创办了非法刊物《水沫》而被新闻出版局查处,他因此受到了当地新闻出版部门的罚款处理。“我们当时被处以2万元的罚款,我从公安局被辞退后该得的钱,都被直接打到了出版局账上,直到2万元罚款交满。”吴幼明说。

 

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,又发生了吴幼明申请出国护照被拒办的事件,吴幼明还因此再次向当地公安局领导写信,申诉被拒办护照的不满。持续关注吴幼明的某媒体,再次将这一事件进行了报道,在网上引起了新一轮热议。

 

交警为什么喜欢罚款?

 

尽管当地警方反复强调,吴幼明的被辞退与其写的《交警为什么喜欢罚款?》一文没有直接关系。但没有人不会怀疑,这篇直指交警执法黑幕的帖子,给吴幼明的职业生涯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。

 

在写给黄石市公安局局长、党委书记王庆华的信中,吴幼明说,“在2005年5月至9月,我累计被大队长谢某某扣去百分考勤803元,理由是我未按月完成大队规定的罚款任务。”“谢某某给黄石港交警大队的每一个路面民警制定的罚款任务为:每人每月纠章量不得低于180起,平均每起纠章的罚款额不得低于50元(这样每名民警的月罚款额就不能少于9000元),否则就要按比例扣民警的月百分考勤。”在附件中,吴幼明还将被扣款的详细情况一一记录下来:2005年5月,被扣30元;6月、7月两个月,被扣257元;8月,被扣216元;9月,被扣300元,合计,被扣803元。

 

吴幼明回忆道,2005年12月21日上午9时50分,“我将这封信送到黄石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,秘书罗某某收下了信。当天下午5时,交管科长徐冰通知我,明天就被调到西塞山公安分局。”2005年12月22日上午,“我到西塞山分局政治处报到后被分配到西塞派出所”。

 

“西塞派出所是黄石市郊的农村派出所,从我家骑摩托车到西塞派出所要半个多小时,途中几乎穿越了整个黄石市区,同事们戏称我这是被发配边疆。”吴幼明说。

 

15天后,吴幼明在“没有得到市局方面任何回复”的情况下,将信件全文以《交警为什么喜欢罚款》为题,发布在网上。

 

“交警为什么喜欢罚款?”记者问道,“他们喜欢罚款真正的原因是什么?”

 

吴幼明说,交警罚款虽然没有提成,奖励标准也很低,“每个大队只奖励任务完成得最好的前三名,分别是第一名300元,第二名200元,第三名100元,但即使没有这个奖金,有的人还是很喜欢罚款”,“有人觉得这样做很光荣,可以体现权力。”

对于郴州公民李国宾来说,这个五一长假要显得更忙碌一些。设在某司法局一楼,原本并不起眼的办公室,这几天也被临时改成了“接待室”,而前来这里看望李国宾的,也从一般意义上的“当事人”,变成了机关干部、普通市民,甚至不远数百里赶来的郊县货运车主、的士司机。

 

否认打官司是为出名炒作

 

李国宾的邻居开玩笑地说:“国宾,你这下可真正成了‘名人’了。”与先前接受采访时一样,李国宾对邻居的这种戏谑,不以为然,依然保持着冷静的心态。记者再次采访他时,无论是在郴州当地,还是在互联网上已有着不少“知名度”的李国宾,依旧保持着他一如既往的平静:“我绝对没有要出名的意思,更没有因为自己的职业需要而刻意作秀,我还是那句话,我走到这一步,就是要对不合理的执法行为说不。如果是为了出名,我不需要通过这种方式。”

 

李国宾说,虽然做法律工作者需要知名度,这样对今后接业务有好处,“但是郴州是个地级市,并不太大,再加上我各方面的人脉资源不错,根本不需要通过这种方式来炒作。”李国宾对网上部分网友对他作秀的质疑予以否认,他说:“普通的车主,他们不是不愿意出来说,更多的情况下,是不知道怎样说,或者找谁去说。”

 

郴州网友wangzifeng58用其亲身经历印证了李国宾的说法。这位网友在帖子里说,“我在衡阳至大浦(衡大)的高速公路上,被测超速,限速100公里,实测速度是134公里。我怀疑警察的测速装置是做了手脚的,因为,我的车最高时速跑不过110公里,我就不知道134公里是怎么跑出来的!”“但是,因为我对打官司不熟悉,所以也只好忍了,我想问,我该怎么起诉他们呢?”

 

“我做这个事情,正是因为我是从事法律工作的,看到了这里面的不规范现象,职业特点让我产生了一种自觉。”李国宾说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他是代表律师这个职业群体,对“超速罚款”现象从法律层面上进行的“思考”。

 

数十市民声援李国宾

 

李国宾说,报道刊出当天,他自己还没有看到报纸,就有十多个朋友先后给他打电话,对他能勇敢地站出来表示支持。“好多朋友对我说,国宾,你这样做不是为了你一个人,而是给所有司机朋友说话。”李国宾说,他以前的一个上司对他说,国宾你的这种做法,说不定就会改变一个制度,让公路管理制度更加科学,“你这样做利在大家,功在长远呢”。

 

在郴州某基层派出所工作的一位警方工作人员是李国宾的朋友。4月27日上午,刚从其上级机关办事出来的这位警官,打电话给李国宾说:“国宾,你的事上了《法制周报》后,局里对这个事情特别重视。”李国宾转述这位朋友的话说,“局里把报道中提到的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叫到了办公室,还专门为此开了会议”。

 

除了打电话向李国宾表示道义上的支持外,不少当地市民和郊县司乘人员,还通过各种途径找到李国宾的办公地点,到其办公室看望李国宾。“有乡镇政府的、市建设银行的,还有市里的一个家具公司的老板。”李国宾说,郊县从事货运业的车主,是几个人一起来的。这些不同时间从不同地方来到李国宾办公室的普通市民,表达了对李国宾同样的关注。

 

李国宾说,这些前来为他打气鼓劲的市民,除了为他打官司出主意外,还表达了对当前部分交警执法的不满。

 

质疑处罚主体失当

 

4月27日上午10时许,自称在郴州市工商局工作,手机号为139735×××59的李先生将电话打到本报,希望通过记者找到李国宾的电话。他在电话中说,“李国宾能勇敢地站出来,有郴州人的血性,”“我不止要声援他,还要帮助他。”李国宾说,工商局的这位李先生当天确实到了他的办公室,并就庭审准备的一些细节进行了交流。

 

在随后与记者的交流中,李先生说:“现在执法的对象不是处罚具体开车的人,而是一律处罚车主,这种处罚程序都是不对的。”“有时候,车主与开车的人并不是同一个人,”由于不是现场罚款,而是事后甚至要到年检的时候才执行处罚,真正违法开车的人,并不能真正得到处罚,受到教育,“只要是超速了,责任都是车主的,这合理吗?”李先生质疑。

 

郴州警方规范协警上路

 

5月7日上午,郴州市交警支队办公室负责人张永忠对记者说,李国宾反映的这个案件,已经向公安部进行过咨询,公安部解释,“可以这样罚款”。张永忠强调,实际执行过程中,以下限为主,李国宾受处罚的案件合法不合理。

 

关于协警是否可以上路执勤的问题,张永忠表示,郴州交警支队已有规定,即协警可以做一些基础性的保护、疏导等工作,但不能单独执法。郴州市公安局督察室负责人说,交警执勤是依法执法,“如果不依法,我们就要查处。”

法制周报记者 朱春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