沧州小伙石家庄汽车租赁公司骗走3辆轿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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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是以租车行为取得租赁公司信任,然后又以买车名为实施诈骗,日前,因诈骗被石家庄警方网上追逃的沧州小伙张某在广西落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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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石家庄热线讯 先是以租车行为取得租赁公司信任,然后又以买车名为实施诈骗,日前,因诈骗被省会警方网上追逃的沧州小伙张某在广西落网。据警方介绍,经作价后,张某骗去的三辆轿车总价值27万元。

  今年1月份,省会某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到桥西分局维明刑警队报警称:张某在自己公司以租赁汽车为名诈骗公司三辆轿车。

  李先生说,2009年5月26日,犯罪嫌疑人张某经熟人介绍来到该公司租车,因为是熟人介绍,所以张某只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便把一辆桑塔纳3000租走。“正常租赁汽车的手续必须出示房产证、户口本、身份证等,并需要一部分押金。因为张某是熟人介绍,因此没有经过繁琐的手续便将车租给他。”

  此后,张某每月按时交租金。2009年8月4日,张某对公司老板说,其因工作需要还要租一辆帕萨塔使用。随后,李先生很痛快地答应张某,以每月5000元的价格将一辆帕萨特租给张某。9月8日,张某再次来到该公司,对李先生说,自己看上了该公司的一辆三菱牌越野车想买下来,两人谈好价钱后决定11万元成交。

  “张某称自己先交两万元保证金,然后把车开走,随后几个月分期把剩余欠款付清。”李先生说,因觉得是熟客,又有熟人介绍,便相信了张某。张某将车开走后便消失,李先生一直试着联系张某,始终没有联系上。

  李先生介绍,报案之前,他找到了自己的桑塔纳3000,因为公司的每一辆车都有GPS系统。其他两辆车通过GPS并没有找到,很有可能GPS系统被人拆卸掉。

  维明刑警队武警官介绍,经过李先生的复述,再经刑警队分析,张某有主观故意行为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因此确定该案件属诈骗案件,并且涉及数额较大,然后对张某进行网上追逃。

  5月5日晚,维明刑警队接到了广西警方的好消息,张某在广西某宾馆登记时被发现时网上追逃人员,于是将张某抓获。5月9日,维明刑警队将张某从广西押回石家庄。

  经审讯得知,张某,沧州人,今年22岁。据张某交代,因为自己只是交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将一辆轿车租出来,所以便想着不如将租来的车卖掉后逃之夭夭。2009年8月15日,张某将租来的桑塔纳3000以4万元的价格抵押给正定的李某(化名),9月8日,张某又将刚租来一个月的帕萨特以6万元的价格抵押给正定任某(化名),随后又将骗来的三菱牌轿车以11万卖掉,至今下落不明。经过警方作价后,张某骗去的三辆轿车总金额价值27万元。

  目前,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。(记者刘涛)

来源:燕赵都市报